嘉善县公证处于2011年9月2日发布的《嘉善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公证员助理公告》第四条“招聘程序和方法”第6项“聘用”中关于试用期的表述有误,现将“试用期半年”更正为“试用期一个月”。
特此更正。
嘉善县公证处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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