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公证员助理公告

2011-09-02 15:04:00       访问次数:

  为加快我县公证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民生,经研究决定,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证员助理2名。

  二、招聘对象

  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研究生学历且英语六级以上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⒈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献身公证事业;

  ⒉户籍:具有嘉兴市(五县二区)常住户籍,且能听懂嘉善方言的人员;

  ⒊身体健康;

  ⒋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91日以后出生);

  ⒌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⒍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操作。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预审、资格确认与现场报名、考试、业务培训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⒈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3日—2011922

  报名方式:由本人按照嘉善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公证员助理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该报名表发至:zjjscaijingya@126.com , 谢绝来电、来访;

  ⒉资格现场确认

  资格预审合格者,本公证处将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应聘者取得联系,通知本人来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19月24日上午900—下午400

  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公证处(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南路358号);

  现场确认应聘者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英语四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应聘者如取得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一般应不低于1:3,最少不低于12;如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低于12招聘计划相应核减。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⒊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分,面试占60分。笔试以公证文书写作为内容;面试以公证基础知识和实务、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测试为内容,以问答形式进行。

  ⒋业务培训与考核

  对公证员助理岗位考试总成绩前4名的人员进行为期二个月的公证业务知识培训,提供公证助理岗位的操作实践,培训期满后进行考核。

  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⒍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首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待遇

  聘用后享受我处公证员助理相应待遇,并办理社保五项和住房公积金。

  正式聘用后工作满两年且符合申报公证员条件的,我处择优推荐申报公证员资格。

  六、附则

  未尽事宜由浙江省嘉善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下载,《嘉善人事人才网》——表格下载[嘉善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公证员助理报名表]

浙江省嘉善县公证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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