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喜添两个省级“民主法治村”

2010-07-29 15:54:57       访问次数:

      近日,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普法办联合下发文件,表彰2008-2009年度第二批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我县天凝镇洪溪村和大云镇缪家村获得省级“民主法治村”称号。至此,我县已建成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5个,市级以上民主“民主法治村”占全县104个村的20.2%;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社区”1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8个,市级以上民主“民主法治社区”占全县46个社区的20%。
作者:县法宣办  来源: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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