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四字方针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

2010-07-14 14:55:53       访问次数: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来,嘉善县立足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在创新思路上下功夫,在提升素质上花力气,队伍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宣讲能力不断增强,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推进提供了队伍保障。
      方针一:队伍覆盖突出“广”。2006年,嘉善县整合各部门的人才资源,建立健全了百名法制宣传教育讲师、百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百名法律服务志愿者、百名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百名政府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等五支教育力量(简称“五个百”队伍);2008年,各镇成立了首批百名“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利用“法律明白人”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优势,在镇、村、社区、企业、学校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事纠纷,近两年,法律明白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成为镇村化解基层矛盾开展法制宣传的骨干力量;同时,各村还结合实际,建立起法制文艺小分队,成立民间和谐员队伍,不断延伸基层法制宣传触角,拓展法制宣传覆盖面。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覆盖县镇村的三级法制宣传队伍网络。
      方针二:组织形式突出“活”。通过采取灵活的组织形式,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支宣讲队伍的自身优势。如百名法制副校长队伍主要由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职能定位是深入全县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百名法制联络员队伍主要由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老党员、老干部、老调解等组成,职能定位是做好村、社区、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的上下沟通工作,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出击,把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前移;民间和谐员队伍则是以镇村为单位组织起来的,由群众中的大阿姐、老娘舅、和阿姨等民间力量组成,他们利用自身威信高、懂政策、知法律的优势,在承担调解基层矛盾化解邻里纠纷的同时,还充分发挥了政策宣传员、法律咨询员、信息传递员、活动发动员的“四员”作用。
      方针三:队伍培训突出“实”。通过建立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培训网络,使法制宣传队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广大群众切实需求。2007年,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在嘉善县建立了教学基地,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优势对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进行“传帮带”,近三年来,嘉善县利用教育基地先后开设了主题为物权法、食品安全法、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法制专题讲座,同时还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及各镇的普法骨干赴华东政法大学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为不断夯实“五个百”队伍基础,嘉善县还建立了导师带徒制,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讲师团成员为导师,并与“五个百”队伍中的学员签订导师带徒协议,不断提高学员的教学水平和法律素养;为不断提高法律明白人和民间和谐员的法律素质,县级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土地承包等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镇村依托党校、成校、远程教育等载体定期对基层法制宣传队伍开展法制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法制宣传队伍的法律素质。
      方针四:宣讲内容突出“近”。各支法制宣传队伍贴近宣讲对象实际,采取了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力求法制宣传取得实效。如嘉善县充分整合多个县级部门资源组建的百名“普法讲师团”,重点围绕农村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农”政策、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课题,有针对性地进村入户开展宣讲。据统计,每年“百姓课堂”开展法制宣传都在500场次以上;另外,各镇法律明白人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的形式进行宣讲,内容贴近群众实际,使农村党员和群众乐意学、学得会、用得上;同时,镇村法制文艺队伍设计编排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通过集中汇演、巡回展演等专题下乡、下村演出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为全县群众送上丰富的法制文艺大餐。
来源:嘉善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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