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庄司法所以“四抓”推进司法所规范建设
面对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姚庄司法所围绕工作目标,积极探索以“四抓”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减压”、“润滑”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抓网络体系,推进组织建设规范化
根据纠纷发生、发展的情况,按照“五有”、“四落实” 的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民情信息员为支点的多层次、宽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
二、抓内部管理,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化
修订完善纠纷排查、业务管辖、程序流程、文书制作、指导培训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排查、重大纠纷讨论、回访、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文书档案实行一案一卷,统一格式、统一装订、统一存放,并做到材料完整、准确、齐全。
三、抓工作机制,推进工作机制规范化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采取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集中排查的方法,集中力量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多层次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各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 定期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搞好综合分析和预测。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敏感问题进行突击排查和专项整治,积极介入。尤其是在“世博”工作阶段,对事关本地区、本部门大局稳定以及突发性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重点排查和化解。
四、抓人才素质,推进队伍建设规范化
壮大人民调解工作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的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等多种方式,拓宽调解人员培训的渠道,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今年一季度,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矛盾162起其中立案调解32起,调解率100%,履行金额73万余元,追讨欠薪90余万元,涉及各类务工人员和群众350多人次,为消除矛盾隐患,保持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