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居民大量增加,法律援助需求日益增多的趋势,嘉善县结合实际,创新机制,拓展范围,以“四个一”为抓手,积极推进新居民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2009年,共计办理新居民法律援助案件163件,涉及经济标的789.871万元。
一个援助网络。在新居民事务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工作站、联系点,构筑三级援助网络。凡是涉及新居民法律援助的案件,由新居民事务局对其身份和经济困难等情况先行初审,并出具证明,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同时加强对新居民法律援助宣传,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活动,深入大中型企业和新居民职工公寓为新居民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和维权指导,发放《法律援助须知》等宣传资料,受到广大新居民的欢迎。
一站式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行法律援助“一条龙”服务,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审批制”和“及时代理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热心、细致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切实为当事人办实事。同时完善“123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休息时间来电咨询录音留言回复业务,实现了“接受咨询零距离”的工作要求。全年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204件,计1887人次,
一条绿色通道。重点针对群体性“讨薪”案件等突发性事件的现状,制定出台《嘉善县用人单位欠薪预警及处置办法》。对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案件,遵循“就近、就地、快速、便捷”的原则,专门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实行特事特办,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先垫付后追讨的办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讨回欠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群体性欠薪案件72件,涉及人员449人,累计追讨欠薪372.65万元。
一项调处机制。对于新居民申请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通过代理参与调解、与对方进行交涉、代理给付等途径,全力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提高援助办理效率。2009年,共有26起案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顺利结案,占当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15%。
嘉善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