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着力在服务加快建设“幸福和谐美好新嘉善”上下功夫,抓规范、创特色,争示范、促发展,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为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加强服务与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 按照统一思想、整合力量,健全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机制。着力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大局的工作品牌,牢固树立“调解为民,做和谐使者”的理念,全面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1、切实筑牢人民调解的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完善镇、村、企业、社区和新居民事务所等的调委会组织建设,真正让他们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探索发展专业化矛盾纠纷调委会的建设,着力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配合,不断丰富和拓展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内涵。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在法院建立“人民调解窗口”等形式,不断健全多元化预防调处的机制。 2、积极拓宽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坚持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分析制度,提高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对重大矛盾纠纷的首控能力和对突发矛盾纠纷的应急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等方法,遵循依法合理、平等自愿、尊重诉求的原则,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管齐下、协调作战”的工作方针,着力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和防止激化工作,防止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当或不及时而造成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矛盾纠纷产生、发展及处置规律的研究,在继续开展传统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农村村庄整治、二分二换、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拖欠工资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 3、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强化调解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强对镇、村两级调解员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逐步试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为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大力发展民间和谐员队伍,充分发挥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退伍军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延伸调解工作的触角。适时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十佳”民间和谐员的评选宣传活动。 (二)以“五五”普法为载体,加强学法用法,让法律真正成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第一需要 4、创新宣传载体,提高普法的成效。在巩固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橱窗、法制专题讲座等传统普法宣传阵地的同时,不断推陈出新,创新载体。要通过推广普法论坛、开辟法制宣传专题节目、开拓网络咨询、在公共场所设置法制宣传架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阵地。要继续通过普法讲师团巡回宣讲、上街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短信手机报、编写《案例释法》读本、印发普法宣传挂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思想、法治理念、法治文明,营造浓郁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5、推进“法律七进”,增强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在机关要全面推进“学法网上行”工程,通过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能力;在农村,要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下乡、法制宣传画廊、镇村简报法制专栏评选等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新居民中,重点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短信有奖征集和有奖竞猜等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在青少年中,要通过开展“法在我身边”有奖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增强普法效果;在企业,要结合“诚信守法企业”的评创活动,不断规范企业行为。 6、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继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典型的培育和总结宣传,围绕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普法培训,提高其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全面开展好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活动,做好与县文明委的沟通和对接,争取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文明村创建的前置条件。 (三)以“诚信规范”为标准,积极打造品牌,让律师、公证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的第一要务 7、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以“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为主题,积极拓展贴近百姓生活的公证业务项目,广泛开辟公证进社区、进农村的渠道,努力提高公证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办证程序,强化质量监督,健全公证质量评估、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要积极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主动为我县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以及涉外经济提供好公证服务。 8、加强规范律师和法律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重点要在打造品牌上下功夫,积极构筑平台,展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发展成果,扩大其社会影响。积极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好全县经济建设,拓宽服务民营和外资企业的渠道,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继续开展好“法律服务下基层、助力企业渡难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的监控和管理,深化“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水平。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好以敬业和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树立积极向上的行业“文化和诚信”风尚。 (四)以“应援尽援”为己任,优化服务和质量,让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困难和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第一窗口 9、着力加强法律援助大网络的构建。充分整合资源,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各镇及新居民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联系,密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劳动、残联、人武部等组织的沟通,加强与有关省市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服务。努力实现法律援助与大调解的有机对接,有效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受理分流、妥善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10、开展好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建设。从建章立制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激励机制,承办案件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办案质量评估制度、考核和监督检查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快法律援助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受理零等待、办事零距离、服务零投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五)以“固本强基”为抓手,强化建设和管理,让司法所成为司法行政部门在基层的第一服务平台 11、继续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重点以派驻司法所建设为契机,制定出台规范化管理办法,充实基层的干警力量,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司法干警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2、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的管理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和衔接,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红、黄、蓝”三色分级管理制度,推广好天凝镇实施的移动管理平台和“3+6”社区矫正监管模式的做法和经验。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行为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努力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积极探索归正人员的社会化帮教机制。进一步落实“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的各项工作措施,推进对归正人员的动态规范化管理,努力使归正人员实现就业,融入社会生活,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六)以“五型”机关创建为重点,提升层次和水平,认真落实争当“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第一责任 13、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党组和党支部的学习制度,加深领会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领导责任制,在全系统形成一种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14、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主要是合理配置好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人员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局机关与各司法所、各科室与各岗位人员之间分工协作的整体效应,推动全局工作的良性发展和高效运转。 15、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精神,进一步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和法治理念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教育监督职能,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规范机关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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