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司法局以“四调”做深人民调解工作

2009-12-07 08:56:27       访问次数:

 

 

嘉善县司法局针对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实际,搭建平台,创新方法,以“四调”做深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嘉善县被评为2008年度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先进县。 

一、民间力量参与调延伸基层组织末端,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法律工作者、乡村医师、人大代表等民间力量作用,目前全县建有“和阿姨”、“老娘舅”等具有各镇特色的民间和谐员队伍85支,共540人。在此基础上,建立了6个个人调解室,80多个民情工作室。强化引导激励,充分发挥民间和谐员植根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实现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第一现场直面矛盾,第一关口调处矛盾。2008年至今,全县民间和谐员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52件,调处成功率达95%,防止民转刑案件35件,构筑了维稳的“第一道防线”。

二、地区协作联合调加强与毗邻地区上海市青浦区、金山区联系沟通,相互走访,互通信息,并定期召开工作交流协调会,商讨合作措施。与青浦区建立了联合调委会,及时调处两地农民在务工、经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近五年来,双方联手调处了购销合同、加工承揽等经济纠纷、家庭婚姻纠纷共37起,调处成功36起,调处成功率为97.3%。

三、援助调解联手调在调处新居民劳资、医疗、交通等矛盾纠纷时,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案例,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介入,提供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促进了矛盾纠纷的调处,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年,共为新居民办理法律援助241件,涉及2154人次,标的1987万元。

四、诉讼调解对接调。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和协商,形成民事调解纠纷联合工作意见。在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加强沟通协作,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效率。西塘司法所自9月份与西塘法庭对接以来,有3件民事纠纷调处后经法院确认,总标的120多万元,既提高了调处协议的执行力,又扩大了人民调解的影响力。

 

嘉善县司法局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版权   浙江省嘉善县司法局   意见留言
制作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信息中心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分辨率1024×768最佳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6047314   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