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2009-10-10 16:02:50       访问次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期,县人口计生局采取大培训、大测试、大宣传等方式,精心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高潮。
      一是组织全县计生干部开展大培训。以专题座谈、讨论的形式组织局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学习,力求使全局干部职工学深、学透《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9月12日,组织全县各镇(街道)分管人口计生的镇长(主任)及全体计生办人员举办了一期学习宣传《条例》培训班;8月26-28日,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县村(社区)计生服务员业务培训班,200多名村(社区)计生服务员认真聆听了市人口计生委流管处毛处长对《条例》的解读。通过对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计生干部开展《条例》知识培训和学习,使全县计生干部能对即将实施的《条例》有一个全面的理解和领会,更好地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法律依据,切实提高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二是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条例》知识测试。以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测试的通知,开展县、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学一遍《条例》,做一份试卷活动,提高领导层面对《条例》新精神和新要求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不断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新机制。
      三是开展上街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县、镇(街道)上下联动开展上街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9月27日,县人口计生局在县城世纪联华超市广场上进行《条例》专题宣传,其他各镇(街道)也分别利用群众喜迎国庆(中秋)佳节的有利时机,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集市、广场和村(社区)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条例》手册和其他宣传资料,提供生殖健康咨询、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村级简报、村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注重学习宣传与当前重点工作的结合。按照省人口计生委提出的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机制建设要求,将学习宣传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采集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的清理工作,落实省信息系统的信息核对工作,认真核对、补充、完善已录入系统的育龄妇女信息,摸实流动人口底数,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计生工作人员在开展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时,向流动人口发放宣传小折页,进行面对面的《条例》宣传,提高流动人口的《条例》知晓率。
来源:县人口计生局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版权   浙江省嘉善县司法局   意见留言
制作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信息中心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分辨率1024×768最佳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 06047314   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