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思想指导地位的意义

2008-03-11 14:32:03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准确地把握时代特征,科学地判断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集中全党智慧,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行理论创新,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面向21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路线、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根本任务、发展动力、依靠力量、国际战略、领导力量和根本目的等重大问题上取得了丰硕成果,用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引导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而奋斗的根本指针。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为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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